“已经追了三年了,作者怎么还没有完结这本书啊。”
“是啊,作者还是一名编辑呢,不能因为作品没有签约就置之不理吧。”
“最要命的是还是写在关键时刻弃坑的,天理难容!”
“求作者给个结局吧。”
“救命,求作者给程昀菘一个善终吧,男二也太惨了吧。”
“程昀菘,妈妈的宝,痛煞妈妈也。”
孟酱刚打开自己的作者号,就看到清一色的催更,她习以为常的打开另一本签约小说开始更新。
那本催更呼声最高的《痣》不是不想写,是真的写崩了。
《痣》,是她三年前写的菜鸟文章,一本青葱校园文,女主温月是学霸型正义感爆棚女高中生,男主程晨是权贵人家的继承人,校园腹黑学霸。
接下来大家都懂了吧,就是男主仗势欺人,女主不畏权贵站了出来,成功抓住男主眼球,从此追妻路漫漫。
这一漫就漫崩了,孟酱写不下去了,感觉自己挖的坑又多又刁钻,圆不回来了,干脆发了个弃文通知,一句不写了完事。
书里呼声最高的其实不是男女主,而是男二,男二嘛,万年深情备胎人设让他倍受欢迎。
男二程昀菘,一个惨字压根不够形容他的一生,应该用惨惨惨,惨死了。
他是书里那所贵族高中的校霸,好死不死喜欢温月,但是男二嘛,能追到女主那就是男一号了。
书里还有恶毒女二,孟酱用自己的名字写的,书里孟酱几次三番搞臭了温月和程晨关系,还在书里导致程昀菘全身瘫痪。
结果可想而知,骂声最高。
孟酱也很想完结,但是她动不了笔,这群读者强烈要求她给程昀菘好结局,但是剧情写到现在,程昀菘已经瘫在轮椅上了。
对于傲到不可一世的程昀菘来讲,这已经踩爆他的自尊底线了。
换言之,他好不起来了。
既然写不了满意的结局,那孟酱宁可不写,一直拖着,直到今天,孟酱也没有明白要给程昀菘什么结局。
码完新书的字,已经是凌晨一点了,孟酱抿了口水,屋里只有台灯和电脑亮着,她摘下眼镜,在电脑上打开《痣》的界面。
她在草稿里写下
“程昀菘没有救赎。”
程昀菘喜欢温月,但是温月喜欢程晨。程晨和程昀菘是同父异母的孩子,结局截然相反,因为程晨始终在被爱。
程昀菘不是,他执拗偏执,认定的就改变不了。他觉得父亲背叛了他,所以放弃万贯家财,搬到了一栋破旧的楼房里,做起了坏小孩。
他经常打架,经常夜不归宿喝酒,因为没有人在等他。
一个人的四季不好过吧。
没有被润色过的四季,在程昀菘眼里都是一个颜色,灰暗的,正如他后来发烂的人生,都是晦暗的。
孟酱顿了顿,不忍心的删掉那一行字,又补上一行
“如果程昀菘真的活在这个世界,我希望他岁岁平安,他会是最耀眼的存在,是神明,要有很多人爱他。总之,不是苟延残喘的程昀菘。”
之后孟酱就上床睡觉了,她有时候也会愧疚。
因为程昀菘确实是她写崩了的人物,后来她写无可写,只好利用程昀菘的热度赚眼球。
所幸悬崖勒马,停止了非主流时期,不然按照当时自己丧心病狂的程度来看,程昀菘会比现在还惨。
现在孟酱也才写到他们的高三。
希望在没有完结的故事里,会像孟酱所说,有人像救赎一样,在黑暗里拉程昀菘一把。
一把就好了,那样敏感的他,会好起来的。
最好再相遇在十二月,新年之际,这样程昀菘就不用一个人过年了,一句新年快乐,他会记好久吧。
慢慢想着,孟酱进入了梦乡。
梦里,她百无聊赖的翻阅书籍,抬眸时,少年路过窗口,他很高,身穿校服,蓬松的棕色头发,白皙的皮肤,俊朗的轮廓,手里捧着一颗篮球,一双桃花眼,眼眸黑而深邃,只是表情太冷了,很生硬。
他回过头,与孟酱对视。
“程昀菘,发什么呆呢,走啊,去晚了又要被老班骂了。”有人推搡着他向前。
程昀菘?
是,意气风发的程昀菘啊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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